3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国内相关工作。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表示,RCEP签署后国务院专门成立了RCEP生效实施机制。在相关部门努力下,中国率先核准协定。同时,RCEP成员国决定每2个月就召开一次RCEP成员国的联合委员会会议,通报各自国内核准的最新进展。目前,所有成员方均表示,将争取在年底完成核准程序,目标是推动协定在2022年1月1日生效。中方已经充分做好了准备,在协定生效时将全面履行协定义务。
▲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 王受文
王受文指出,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认真梳理了协定中涉及的701条约束性义务,包括关税减让、海关程序简化、原产地规则技术准备、产品标准、服务贸易开放措施、投资负面清单承诺、知识产权全面保护承诺以及行政措施和程序合规等广泛领域。目前613条可以立即实施,占全部的87%。其余13%的条目也将在实施前可以准备到位。
据介绍,3月10日,RCEP成员国召开了临时联合委员会会议,积极推动就关税承诺表转换、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转版和原产地规则实施指引等实施技术问题开展磋商,并确定年内完成上述实施磋商的时间表。中方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已完成中方内部关税承诺表转换工作,海关总署也开始起草RCEP原产地实施管理办法,将按照6个月的要求完成国内实施各项技术准备,配合对外磋商工作同步开展,保障协定生效即可实施。
红星新闻记者 吴阳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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